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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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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b官方下载链接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3-05-14 2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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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ob官方下载链接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是一家以快速消费品为核心领域,专业从事“安全、环保、易开启”金属包装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自成立以来,公司一直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产品设计、功能研究、模具开发、涂布印刷、生产制造及物流配送等全方位综合服务。经过多年发展,公司现已形成覆盖食品(含干粉)、饮料、日化用品等多应用领域,是产品品类齐全、能够满足客户多样化需求及一站式采购的快速消费品金属包装产品提供商。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及主要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1、 鉴于原实际控制人 翁伟武先生、翁伟博先生、翁伟炜先生、翁伟嘉先生、柯丽婉女士、蔡沛侬女士 于2021年4月29日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已于2022年4月29日到期,经各方友好协商一致,到期不再续签《一致行动协议》,上述原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关系自2022年4月29日终止。

  2、本次各方的一致行动关系终止将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公司实际控制人由翁伟武、翁伟炜、翁伟嘉、翁伟博、蔡沛侬、柯丽婉变更为翁伟武。

  公司于2022年7月25日与皇家瓦森柔性包装公司(ROYAL VAASSEN FLEXIBLE PACKAGING B.V.,以下简称“皇家瓦森公司”)签署了《锂电池铝塑膜联合开发协议》,双方本着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拟共同合作开发一种适用于电动汽车电池及其他应用的电池箔。截止目前,上述合作开发事项仍在技术研发测试阶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7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1、公司于2022年9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公司于2022年9月15日召开职工代表选举了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公司于2022年9月15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完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同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公司董事长、专门委员会委员、高级管理人员、监事会主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9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1、公司于2022年9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并于2022年10月10日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制定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

  2、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翁伟武先生。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83,472,454股,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发行价格为5.99元/股,未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0,000.00万元,不低于25,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9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2年12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于2023年1月16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建设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复合铜箔、铝箔项目的议案》,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实力,拓展公司业务空间,公司结合市场发展趋势和公司实际的经营情况,在江苏省高邮经济开发区设立子公司作为项目实施主体,投资建设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复合铜箔、铝箔项目,项目总投资30.89亿元人民币,建设100条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复合铜箔生产线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号》(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 “《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印发《准则解释第 16 号》,该解释“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内容要求,执行相关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一一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一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企业(指发行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如分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等),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通常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更为直接相关,企业应当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产生损益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

  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上述规定同样适用于修改发生在等待期结束后的情形bob官方下载链接。

  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企业应当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上述会计处理(无需考虑不利修改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

  如果企业取消一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授予一项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并在授予权益工具日认定其是用来替代已取消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的,适用本解释的上述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3年4月29日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2年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3年05月22日(星期一)上午09:30至11:30在“英联股份投资者关系”小程序举行2022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英联股份投资者关系”小程序参与互动交流。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翁伟武先生、总经理翁宝嘉女士、独立董事芮奕平先生、财务负责人黄咏松先生和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戴五七先生和董事会秘书蔡彤女士。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bob官方下载链接、“本公司”或“英联股份”)于2022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大庆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为进一步深入与客户合作,提升对客户企业的服务水平,增强业务协同性,根据公司发展战略需求,公司以5,000万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分阶段出资,在黑龙江省大庆市设立全资子公司,子公司名称暂定“英联金属科技(大庆)有限公司”(以最终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核准为准),并授权管理层办理设立相关的工商登记、申报材料等手续。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拟将本次对外投资实施主体由英联股份调整为全资子公司英联金属科技(汕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汕头金属”),其他对外投资事宜保持不变,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子公司相关人员办理办理设立相关的工商登记、申报材料等手续。

  本次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变更对外投资实施主体是根据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和对外投资政策所做的变更,没有改变对外投资的其他内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业绩带来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22年度财务数据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3,138,626.88元,截至2022年度期末未分配利润233,583,496.22元。

  综合考虑当前的宏观经济环境及公司战略规划,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财务的稳健性,增强抗风险能力,满足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等方面的资金需求,保障公司主业的持续稳健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2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做出,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将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发展、偿还有息负债和项目建设等方面,以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拓展,为实施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提供可靠保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相关方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业绩增长、未来发展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与股东回报的合理平衡,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方案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与健康长远发展,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利润分方案并将该议案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和持续经营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2年利润分配方案,决策程序完备,结合企业经营发展的实际,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有关现金分红的规则。该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发展战略需要bob官方下载链接,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将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经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分别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授信融资额度的议案》和《关于2023年度控股股东及其配偶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融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线.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财政部于2022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公司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按照本解释的规定进行调整。对于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本公司按照本解释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所得税》的规定,将累计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公司于2022年12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在江苏高邮市设立子公司暨变更四川子公司设立事宜的议案》,根据公司拟投资建设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复合铜箔、复合铝箔战略规划,公司拟变更此前审议批准于四川设立的子公司的相关事宜,与广东新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在江苏高邮市设立子公司作为新能源材料项目的实施主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2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2年12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于2023年1月16日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建设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复合铜箔、铝箔项目的议案》。公司根据战略规划,与广东新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出资5亿元在江苏省高邮经济开发区设立控股子公司江苏英联复合集流体有限公司作为项目实施主体投资建设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复合铜箔、复合铝箔项目,项目总投资30.89亿元人民币。截至2023年2月1日,公司已完成上述子公司的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了高邮市行政审批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2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3年2月5日与江苏省高邮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就前述投资事项签署了《投资协议》。投资协议的签订进一步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有助于公司顺利启动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复合铜箔、复合铝箔项目建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2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2年9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并于2022年10月10日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制定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本次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翁伟武先生,拟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83,472,454股,发行价格为5.9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不低于25,000.00万元不超过5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9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规定及本事项的最新进展情况,公司对本次发行股票预案进行修订,预案名称同时由《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变更为《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根据证监会及深交所相关管理规定,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在报告期内已向深交所申请并获得受理。

  2023年3月29日,公司收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经审核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后续公司将按规定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相关注册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3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报告报出日,本次发行正在有序推进中,如有进展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